
不知不觉写博三个月有余,诗文过百。对于自己所取得的成绩,我还算满意。试想如果没有众博友的热情支持,我如何坚持下来。这么多年来,我一直无法克服自己懒散,拖沓的老毛病,写博却在无形中锻炼了我的韧性,终于作了一件并非虎头蛇尾的有益事情。我本打算写到第108首诗的时候就住笔,我估计到那时我的才情已见了井底。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,我的最初目标虽然做到了,真让我放笔又实难割舍。尽管写博占去了我不少时间和精力,但和他带给我的愉悦和快乐相比,付出还是十分值得的。
我做事很少按套路出牌,喜欢剑走偏锋,这让我在工作中时常遭到周围的人 的误解和猜忌。他们把我的卓尔不群,不合时宜看成是哗众取宠,标新立异。日子久了,我也就成了他们眼中的一只怪鸟。我不会为他们改变,除非为一个让我万分倾心的女人。我一直相信能改造一个男人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环境,还有女人。只有女人才能让男人的钢化成绕指柔。我的诗文中涉及各种女人,有爱人,有情人,有小姐,还有我尊重的母亲。她们在我的心中有的是永恒,有的是风景。有的需要我一世感恩,有的需要我一世眷顾,有的需要我鞠一束同情。说实话,我并不热衷喝酒泡妞,我也没有什么情人。原则上我不能吃着碗里还盯着锅里,那太自私。再说我家里那位也从来不吃素,念阿弥驼佛。前段日子,她还闹着要学空手道,我坚决反对。她的一双九阴白虎爪已够我对付了,再练我非活不成。她说练空手道是一种时尚,即可健身,又可防流氓。我说现在流氓都上网,你还是先装好防火墙。
在自己写作的同时,我也看了不少朋友的博客,形式多样,内容杂博。令我增长了许多见识自不必说,相比之下我写的那点东西就显得内容苍白,文字粗鄙。但我写作的态度绝对是认真的,并没有丝毫搪塞。我相信朋友们会原谅我的青涩和浅薄。谁让我是一个无赖,有性无德。谁让我是一个混蛋,喜欢妄自菲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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